帶著百萬元現金去交易 誰知進了“客戶”設下的套
  金報訊(記者 藍瑩) 王某帶著16萬歐元和1萬多美元,跟“客戶”兌換外幣,誰知竟中了“客戶”設下的套——在不知不覺中喝下一種麻醉藥物,後被帶到溫州市區景山上勒死,所有錢財被洗劫一空。日前,這起搶劫殺人案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。
  殺人後,他搶走了所有外幣
  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,身穿藍色馬甲囚服,戴著手銬、腳鐐的餘某站在被告席。餘某戴著黑框眼鏡,看上去斯斯文文。
  被告人餘某,現年50歲,溫州市人;被害人王某,現年48歲,也是溫州市人。餘某被王某認作“客戶”,因為事發之前,他們之間曾做過幾次兌換外幣的交易。
  公訴機關指控,今年6月8日11時許,餘某以兌換外幣為由把王某約到市區下呂浦南浦大廈拉芳舍。王某攜帶了一個黑色袋子,裡面裝有16萬歐元、1.24萬美元(據當時外匯牌價,合計價值138萬餘元人民幣),準備與餘某兌換。在見面期間,餘某將事先準備的藥水摻入王某飲用的茶水中,導致王某喝下後神志不清。
  當日下午2時許,餘某將王某帶離茶座,坐出租車來到航標路。隨後,餘某又開著他的自備車,帶著王某花了1個來小時在市區繞了一圈,回到航標路。最後,再次乘坐出租車到市區景山的金西路附近下車。
  下車後,王某因藥力發作,躺在草叢上。餘某見狀,用攜帶的毛巾捂住王某口鼻,後來又將毛巾移至脖子處,用力把王某勒死。其後,餘某把王某屍體拖進附近草叢進行掩蓋,並劫取王某攜帶的所有外幣及手機,逃離現場。
  當天下午,王某家屬不斷給王某打電話,可一直聯繫不上。當晚,見王某還未回家,家人報了警。6月10日,餘某在自家樓下被警方抓獲。
  在餘某指認下,警方在景山一處草叢中找到了王某的屍體。
  被告:我願意賠,盡最大努力
  公訴機關認為,餘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採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,數額巨大,且造成一人死亡,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  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,法官問餘某:“是否屬實?”
  餘某不假思索地回答:“屬實。”
  “有沒有證明自己無罪或罪輕的證據?”
  “沒有,我承認犯罪。”
  餘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
  被害人王某家屬還對餘某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,除了索賠死亡賠償金等71萬餘元外,家屬還要求對餘某從重處罰。
  “我願意賠,盡最大努力。”對於賠償,餘某這樣說。
  “你有什麼財產?”法官問。
  “我名下的財產只有一輛汽車(凱美瑞轎車)。”餘某回答。
  “你這輛車值不了多少錢,你拿什麼賠?”
  “不管多少錢,也要賠。”
  溫州中院對該案未作當庭宣判。
(編輯:SN09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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